注意啦!新一批保障性商品房今天開始意向登記!
注意啦
新一批保障性商品房
今天開始意向登記!
有需要的市民別錯過哦!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廈府〔2017〕37號)有關規(guī)定,我局制定了《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二批(社會批次)配售方案》,現(xiàn)予以印發(fā)實施。
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房源在哪
✔ 翔安區(qū)新店保障房地鐵社區(qū)一期共將配售二房型100套、三房型150套,銷售均價為13826元/平方米;
✔ 同安區(qū)祥平保障房地鐵社區(qū)一期配售二房型50套、三房型800套,銷售均價為12708元/平方米;
✔ 海滄區(qū)馬鑾灣保障房地鐵社區(qū)一期配售二房型550套、三房型350套,銷售均價14611元/平方米。
本批次總房源安排數(shù)量原則上為確認輪候資格申請家庭戶數(shù)的1.2倍,且最多不超過2000套(其中新店保障房地鐵社區(qū)一期三房型不超過150套,馬鑾灣保障房地鐵社區(qū)一期三房型不超過350套)。具體房源以《選房手冊》為準。
如何申請
1
意向登記 |2020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
有申請意向并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條件的無住房家庭,應在明天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9月:3∶00~6∶00,10月:2∶30~5∶30)期間,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人民政府)進行意向登記。
2
公開搖號 | 2020年11月3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將組織公開搖號,確定申請家庭順序號及納入受理范圍的申請家庭,本批次意向登記家庭納入受理范圍的是排序在1號—2000號的申請家庭。納入受理范圍的申請家庭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供完整資料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zhèn)人民政府)辦理正式申請手續(xù)。
3
申請受理 |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
申請受理時,申請家庭需通過填寫《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二批(社會批次)意向房源確認表》,確認申請家庭“意向房源”。申請家庭按順序號依次安排選房時,只能在“意向房源”的剩余房源中選房,不能選擇“意向房源”外的其他房源。若剩余房源不是申請家庭的“意向房源”,本批次申請失效。
誰能申請
本市無住房家庭是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至簽訂購房合同期間在本市無住房,詳細的情形包括未擁有本市商品房,未承租、未擁有本市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公房、保障性住房,房改房、安置房、限價商品住房),農(nóng)村居民未申請獲批本市宅基地。
此外,除了滿足無住房條件外,如果是家庭申請,在申請截止之日前,申請家庭成員應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如果是單身居民以個人名義申請,在申請截止之日前需年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如果是單身居民以個人名義申請,在申請截止之日前需年滿35周歲,且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注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
都不能申請購買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5年內(nèi)有房產(chǎn)轉讓行為的;
2. 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本市戶籍未滿15年的;
3.作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10年的;
4.申請人屬離異的,離異時本人、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擁有住房,且離異時間距申請受理日不滿3年的;
5.已將銷售類保障性住房上市轉讓的(含滿5年后按上市交易指導價交由政府回購)等
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
已確認輪候資格但在“意向房源”有剩余的情況下未按規(guī)定參加選房、未辦理購房手續(xù)、在交房入住前退房或交房入住前因違約行為被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申請家庭,本批次申請失效,且自本批次安排選房首日起730天內(nèi)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商品房。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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